避名讳是我国古代特有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。它强调“为尊者讳、为亲者讳、为贤者讳”,提及他们的名字时不能直呼,必须加以回避、替代,以示尊重。
尤其是在封建社会,对于皇帝的名字更是如此,否则就是大逆不道的重罪。
例如在刘邦称帝、建立了汉朝,就把“邦”改称“国”;唐太宗李世民时,把“民部”改称“户部”。
在明朝,“朱”是国姓,与猪同音。猪和猪肉是人们平时经常接触的,如何避名讳呢?
我们来看一个典型例子。
明正德十四年,武宗朱厚照颁布了一道诏令:
养豕之家,易卖宰杀,固系寻常,但当爵本命,既而又姓,虽然字异,实乃音同。况兼食之随生疮疾。宜当禁革。如若故违,本犯并连当房家小发遣极边卫,永远充军。”
这段话的大意是:养猪宰杀、买卖猪肉是正常现象,但是当朝皇帝的属相是猪,而且猪与国姓“朱”同音。而且吃猪肉容易让人患疮疾。因而应当禁止养猪、买卖猪肉。若有违犯者,将其本人连带家属,流放到边疆充军戍边至死。
明武宗发布这个“禁猪令”的原因,已说得很清楚。
其中说吃猪肉容易让人患疮疾也是有根据的。例如李时珍在《本草纲目》中记载:
猪,吃不择食,卧不择埠,目不观天,行如病夫。其性淫,其肉寒,其形象至丑陋,一切动物莫劣于此,人若食之恐染其性”。
他还进一步记述了吃猪的各部位器官肉类的毒害性。
一句话,李时珍认为人吃猪肉的危害性很大!
为什么当时人们会有这种观点?大致有两方面原因。
其一,猪在古代经常是在户外放养的,难免会吃到有毒性的东西,当时也没有猪肉检测、监督管理部门。
其二,根据食物相克的原理,猪肉不能和一些食物同吃,而且一些病人也不宜多吃猪肉。但是当时人们在生理健康科学方面还缺乏足够的认知。
因而,人吃了有毒的猪肉或者产生食物相克,身体容易不适、生病,就会对猪肉产生一些不好的评价。
明武宗的“禁猪令”颁布后,全国轰动,人们惊慌失措,纷纷将猪宰杀、贱卖,甚至将小猪仔活埋。
面对这个荒唐事情,内阁大臣杨廷和挺身而出,写了《请免禁杀猪疏》,从关心民生、讲究科学的大局出发,建议停止这道禁令。
不久,礼部上奏说,朝廷举行祭典要用牛、猪、羊“三牲”,如今猪肉绝迹,无法按常例进行。
迫于种种压力,最后明武宗不得不悄悄取消禁令,“内批仍用豕”。这场禁猪闹剧也就推行了三个月而不了了之。
《明实录》、《万历野获编》等都记载了此事。
从这些明朝史料中可以看出,当时有“豕”、“猪”的混用称呼。也即并没有避国姓“朱”的名讳。
“豕”也是古人对猪的传统习惯称呼。
猪是古杂食类哺乳动物,家猪是野猪被人类驯化后所形成的亚种。
中国驯化野猪、养猪的历史悠久,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早期。猪也是古老的五畜(牛、犬、羊、猪、鸡)之一,并且在十二生肖里称为亥。
猪在古代被人认为贵重、吉祥的礼物,寓意财富和生育。
猪不但可以满足人们吃肉的需求,还可以宰杀卖钱。而且人们也认识到了猪肉的滋补养生、药用价值。
豕指猪,“家”字的含义就是房子里有猪。
当时家里肥猪满圈、肥猪拱门,就如同现在家里有矿。中国民间也有“狗来贫,猪来富”的谚语。
猪在古代写为瘃、豚,又称彘豚豨、刚鬣、豨、印忠、汤盎、黑面郎、黑爷等。
例如西汉开国将领陈豨,其实就是叫陈猪。汉武帝刘彻的小名叫“彘儿”,意思就是“小猪仔”。
因此,中国古人和猪有亲切的不解之缘,猪肉自古就是人们的重要肉类。
所以,家庭出身贫寒、英明的开国君主朱元璋,没那么玻璃心,没必要也不可能要求避国姓“朱”的名讳。
其实想想,如果要避国姓“朱”的名讳,那么住、诸、竹、祝、煮、主等常用汉字都得消失!